一、事项名称
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
二、事项描述
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,签订1年以上(含1年)劳动合同的,按照每吸纳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政策实施期限截至 2023年12月 31 日。
三、办理机构
企业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
四、办理要件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;
2.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合同原件;
3.《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审批表》一式三份;
4.《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》一式三份。
五、办理时限
10 个工作日
六、办理流程
1.企业向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;
2.经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银行账户。
七、旗县区经办机构、地址及咨询电话
出自: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|